第四十二章、法产生的目的是什么?  经伦论
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炴牠顢曢敂钘変罕濠电姴锕ょ€氼噣銆呴崣澶岀瘈濠电姴鍊绘晶鏇㈡煕閵娿儱鈧骞夐幖浣瑰亱闁割偅绻勯悷銊х磽娴f彃浜鹃梺鍛婃处閸ㄦ娊宕i幘缁樼厱闁靛绲芥俊浠嬫煃闁垮濮嶉柡宀嬬稻閹棃顢欓悡搴樻嫬闂備礁鎼惌澶岀礊娴h鍙忛柍褜鍓熼弻鏇$疀鐎n亞浠肩紓浣诡殣缁绘繈寮婚敐澶婎潊闁宠桨鑳舵禒鈺冪磽閸屾氨孝闁挎洦浜悰顔界節閸ャ劍娅㈤梺缁樓圭亸娆撴偪閳ь剟姊绘担鍛婂暈闁瑰摜鍏橀幊妤呭醇閺囩喎浠掗梺闈涱槴閺呮粓鍩涢幋锔界厵濡鑳堕ˇ锕€霉濠婂嫮绠為柡宀€鍠栧畷銊︾節閸愩劌鏀柣搴ゎ潐濞诧箓宕规导瀛樺仼婵犻潧顑呯粈鍐┿亜韫囨挻顥炴繝銏″灦娣囧﹪鎮欓鍕ㄥ亾閺嶎厼绀夐柟杈剧畱绾惧綊鏌¢崶鈺佹灁妞も晠鏀遍妵鍕冀椤愵澀娌梺缁樻尰濞茬喖寮婚悢鍛婄秶闁告挆鍛咃綁姊洪幖鐐测偓鏍偡閿旂偓宕叉繛鎴欏灪閸ゆ垿鏌ら崫銉︽毄闁靛棗锕娲偡閺夎法楠囬梺鍦归崯鍧楁偩閻戣棄绠抽柟瀹犳珪濡啴宕洪埀顒併亜閹烘垵顏╅柣銈囧亾閵囧嫰骞囬崼鏇燁€嶉梺缁樻尭閸燁垶濡甸崟顖氱疀闂傚牊绋戦~顏堟煟鎼淬垻鍟查柟鍑ゆ嫹
>>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閸撲礁鍨濇い鏍仦閸嬧剝銇勯弽顐粶缂佲偓閸喓绠鹃柛鈩兩戦幆鍕煛娴i潻鍔熼柍褜鍓欑粻宥夊磿閸楃伝娲晲婢跺鈧灝鈹戦悩鍙夊窛闁告瑦鎹囬弻娑㈠Ψ閿濆懎顬堥梺鎼炲€ら崜鐔煎蓟濞戙垹围闁糕剝鐟﹂崚娑㈡⒑閸濆嫮鐒跨紒缁樼箞瀹曟椽鍩€椤掍降浜滈柟鐑樺灥椤忊晠鏌熺涵鍛厫闁靛洤瀚伴獮妯兼崉閻╂帪缍侀弻鏇㈠炊閵娧呯暤闂佸疇顫夐崹鍧楀箖閳哄懏鎯炴い鎰╁焺濡查亶姊绘担鍛靛綊顢栭崨顓囨稑鈹戦崱鈺佹濡炪倖鍔ч梽鍕疾閹间焦鐓ラ柣鏇炲€圭€氾拷<<

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繁体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52dmshu.com/71301/44.html

近日天津市一个叫赵春华的老太摆气球射击摊,获刑。“2016年10月12日,王艳玲的母亲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一并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而后赵春华摊位上的9支枪形物中6支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个事件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轰动全国。

为什么那么多人关注这个事件呢?因为人人都有自危的感觉。

从这个案件你就可以理解什么是理性思维,什么是人性思维。并且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到中国人的理性思维是什么强大与顽固。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什么可以算是枪?听听权威人士怎么说”一文中说:“核心事实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天津老太这一个案,就鼓励和怂恿对标准进行过分地炒作,对司法机关进行不恰当的攻击。即便标准将来确实应该做一些动态调整,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司法机关的一系列举措是合法合规的。”这句话听起来很合法的道理,也合法的力量,但是,不合法的精神。从这篇文章也可以看到,在中国,权威人士都是理性思维的悍卫者,更何况普通人呢?

首先我们要问,我们产生法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保证所有人的安全,维护所有人的权益。

为了保护所有人的权益,法的精神就不可以站在两点一线的中庸点上,担挑法的责任。法不是公正的概念,法官也不是肩负公平的天平,而应该是站在客观唯心存在立场上的正义的智者,所以法官必须具备客观唯心主义思维能力,以公平为起点,以正义为结论审判违法行为者。

法不是直观的思维,更不是直接的措施和手段。法不可以死搬硬套法的条例,而不顾及人之所以是人的客观现实。法不可以以原始的理性对待法下之民,法不是天平,一头挑着法条,一头挑着违犯法规的嫌疑人。

我们产生法是为了保护全体人民,而只针对人民中的少数违法行为者采取措施,所以法不可以在针对少数人采取手段后让人人都有自危的感觉。法更不可以以“标准将来…调整”为理由,让人民期待法的公平正义。

原因是理性思维只会选择直观的证据,而不论事件的本质因素,法官在考量案件时,只看案件调查的证据,而不关心事件的前因,却加大事件后果的设想力度,直接关联后果的有罪推断,直观的作出理性的审判。这就是理性思维只关注两眼看到的而不关心客观存在的证据的原因。这就是法官把法的精神当天平造成的因果,法不是天平,法官也不是国家的担挑者,一头挑起国家,一头挑起审判。法是客观反映的主体意识,法官只可以站在第三点的角度来审判,而不可以用天平的尺度审判犯罪。

法产生的目的是什么?法的精神是保护人民,惩戒犯罪,只真对人民中的少数人,所以法只能用客观唯心主义的概念来审判直观唯物主义的现实存在,化解现实矛盾,解决现实问题,形成保护人民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这才是法的精神,如果法的审判后果让人感到人人自危,那么这样的法还是不要罢了。

在一个理性思维强大的国家里,法的精神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法是机械的教条,法官们死搬着法条机械的治理着法下之民,这样的司法只彰显着公正,必然忽略法的正义,在这样的法下生存人人都会生活在恐惧之中,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触动法律的底线,并在持理性思维的审判下将你打入牢笼。

孟德斯鸠说:“**政治的原理就是恐怖”。


第四十二章、法产生的目的是什么?(1/1),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TXT下载